关于本次网站遭恶意删除事件公告
关于本次网站遭恶意删除事件整理说明
------事件及时间线------
5月30号本人在闲鱼出售一台2015苹果电脑macbook air 价格2580元,与对方线下以2400元完成交易,电脑外观良好无磕碰正常使用均无问题。
6月份 对方以电脑时间太旧为理由想要退货,本人故不同意(闲鱼相关规定二手数码产品交易之后不退不换)
对方并在一周之后多次频繁微信语音和电话呼叫骚扰,本人将该微信号拉黑。
7月14号晚,对方再次电话联系,并威胁说获取到电脑中各种隐私信息,家人信息和多个网络媒体帐号,包含B站邮箱,网站管理后台等帐号。
对方声称获取到电脑中帐号资料,要求转2400给他,不然泄露本人信息和删除网站帐号内容信息。(我已经电话录音,保留证据)
15号中午时,发现网站有异常,标题被对方篡改谩骂文字,部分内容被删除,可恶之极。
另外对方是否还获取到我其他的邮箱和媒体帐号,还在进一步确认中。
网站数据被恶意删除,导致本人损失严重,目前正在评估损失,本人将到长沙公安局进行报案。
想对攻击者说,你已经违法,严重违法! 严重违法!严重违法!本人已经收集相关证据,将进行报警!
嫌疑人:刘*亨,手机号: 1577*****39
在这里给偷窥窃取公民隐私行为普一下法,什么叫违法,什么是法律。
1,恶意盗取账号违法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
①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③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入侵计算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本此事件完全由对方恶意盗窃偷窥电脑隐私,入侵网站帐号删除数据,已经严重成法,保留法律追究权限。
如果立案,拘留罚款,另外删除数据带来损失也将巨额赔偿。附公安局咨询报警照片,是否立案起诉另行通知。
事件后续更新:
15日晚上在闲鱼与对方沟通,勒令删除已经获取到的本人信息,恢复网站删除数据,保证不再侵犯本人权益。
待更新。。。